夏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但很多食物中毒患者不能及时发现中毒症状,往往在送到医院的时候,症状已经非常严重,对于治疗和恢复会有一定影响。
发生食物中毒后的三大纪律
食物中毒后早期发现和处理十分重要。
纪律一:认清食物中毒的早期症状
食物中毒后的早期症状往往是腹部不适,中毒者可能首先会感觉到腹胀,一些患者还会有腹痛,个别的还会发生急性腹泻。与腹部不适同时伴发的还有恶心,随后会发生呕吐的情况。
食物中毒既有个人中毒,也有群体中毒。其症状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为主,往往伴有发烧。吐泻严重的还能发生脱水、酸中毒,甚至休克、昏迷等症状。
纪律二:停止食用可疑食物 及时拨打120
一旦有人出现上吐、下泻、腹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首先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同时,立即拨打120呼救。
纪律三:在专业医生到来之前 可以采取以下自救措施:
催吐:对中毒不久而无明显呕吐者,可用手指刺激其舌根部的方法催吐,或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并反复自行催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经大量温水催吐后,呕吐物已为较澄清液体时,可适量饮用牛奶以保护胃黏膜。如在呕吐物中发现血性液体,则提示可能出现了消化道或咽部出血,应暂时停止催吐。
导泻:如果病人吃下中毒食物的时间较长(超过两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可采用服用泻药的方式,促使有毒食物排出体外。用大黄、番泻叶煎服或用开水冲服,都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保留食物样本:由于确定中毒物质对治疗来说至关重要,因此,在发生食物中毒后,要保留导致中毒的食物样本,以提供给医院进行检测。
如果身边没有食物样本,也可保留患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以方便医生确诊和救治。
特别提示:这种紧急处理只是为治疗急性食物中毒争取时间,在紧急处理后,患者应该马上进入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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