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老年夫妇年轻时性生活美满,但进入老年后,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屈从于当时、当地对老年人轻视性的社会习俗,而克制自己正常感情的流露,过早地终止了性活动。
另有不少老年男女,丧偶后虽又碰到了合适的伴侣,但由于自己头脑中的旧观念作怪或是迫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白白地错过了“黄昏恋“的机会,而暗自忍受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这些都是没有树立起正确观点的结果。老年人的性要求是正常的生理需要,他们有权利再婚,有权利享受性爱乐。老年人应当抛弃旧的传统观念的枷锁,正大光明地去争取自己的权利。
研究指出,除了某些特殊疾病之外,高龄男子可以将某种方式的性生活保持到70至80岁,60岁以上的男子有性欲者达90.4%,其中54.7% 有强烈的性要求。
性爱不是单纯为了繁殖后代,而是人类感情的需要,它可以给入以幸福、快乐与满足。协调的性生活有益于老年人的心身健康,其性要求和性行为如果受到不恰当的抑制,得不到应有的满足,就会引起精神上的烦恼和身体上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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