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拌菜4小时“寿命” 市民大多不知晓
记者在超市看到,凉拌菜也是超市热门的选购种类之一。记者现场采访了多位选购凉菜的市民,几乎没有人知道超市凉拌菜的保质期是多长,只是表示“购买后当天食用”。
8月13日傍晚6点多,在龙口西某大型超市,一位购买凉菜的市民张小姐告诉记者,她经常是傍晚6点下班的时候就来“帮衬”凉菜,至于保质期方面,她也说不清楚,“销售人员都说这些是当天制作的,质量没问题。”
而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好的凉菜应在4小时内销售完毕,并用指示牌明确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而超市方面均称,凉拌菜一般都是早上制作的,一般傍晚的时候销售最多,但那时已经是晚上7点多。由此可见,凉拌菜的“大限”早就来临了。
记者也未在超市发现“凉菜大限”的相关提醒。
牛奶“常温保存” 市民犯迷糊
对于酸奶这种保质期短的食品,贮存条件均在外包装上有具体的提示,比如某品牌酸奶的外包装上就标有“2℃-6℃冷藏保存”。而在一些保质期较长的乳制品,则一般都标明“常温保存”。在好又多超市,一购买牛奶的女士指着货柜上的某品牌纯牛奶对记者道出了疑惑:“包装上写着的保质期是6个月,贮存条件是常温。而我有喝过在保质期内,但已经变质的经历,超市促销员说是存放出了问题,难道室温保存还得放进冰箱冷藏的吗?”不仅消费者对“室温保存”犯迷糊,销售人员也是摸不着头脑,有的销售人员说室温就是室内正常温度,但另一位销售人员则表示:“常温就是23℃左右”。
另外,令消费者更不解的是,夏天和冬天的室温存在很大的差别,又该如何区分?“常温”的概念令消费者无所适从。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对于饮品生产厂家标注的“常温”并没有具体的国标,这就导致食品厂家在自己限定的范围内,规定常温标准,消费者却往往不得其解。
最佳食用日期与保质期有别
保质期不等同于有效期
据了解,保质期和有效期表面上看属于类似提法,事实上有着根本的区别。根据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保质期即最佳食用期,相当于有些食品上标注的:“最好在×月×日前食用”,在该时间内产品的质量是最佳的,但并不是说超过这个期限,食品就会发生质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在一段时间内仍然可以食用。而保存期则可以理解为有效期,即食品的最终食用期限。超过这一期限,食品的各项指标都可能不符合产品标准,甚至发霉、变质,不能再食用。因此,专家提醒,市民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清标注的是保质期还是有效期,并在相应日期内食用或妥善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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