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和田地委了解到,8月19日,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乡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截至20日18时,已有150余人食物中毒,其中11人死亡。
据和田地区有关部门证实,19日晚,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乡部分村民在饭后陆续出现恶心、呕吐、惊厥等不良反应。接报后,皮山县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中毒人员相继被送往医院救治。截至目前,除11人死亡外,一些中毒情况较为严重的人员正在接受治疗。
事件发生后,当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全力开展救治工作。自治区卫生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相关专家已紧急飞赴和田指导开展医疗救治等工作。下面我们就来看下食物中毒治疗前的注意事项及治疗方法。
食物中毒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预防:
1、搞好食品卫生监督和食堂卫生,禁止食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醉虾、腌蟹等最好不吃。
2.冷藏食品应保质、保鲜,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隔餐剩莱食前也应充分加热。
3、烹调时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腌腊罐头食品,食前应煮沸6~10分钟。
5、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
6、炊事员、保育员有沙门菌感染或带菌者,应调离工作,待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才可返回原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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